福州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需同时满足以下核心要素,缺一不可:
一、基本参保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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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育保险参保状态
职工需在分娩、流产、引产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已参加生育保险,并且用人单位已连续足额缴费满12个月(含当月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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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育行为合规性
生育或手术必须符合国家和福州市的计划生育政策,需持有有效的生育证明(如生育服务登记本)。
二、其他注意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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缴费时间计算
若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12个月,但分娩后12个月内累计缴费满12个月,仍可申请生育津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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材料准备
需提交身份证、结婚证、生育证明等材料。
三、特殊情况说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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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职工未就业配偶 :若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或缴费不足12个月,男方需连续缴纳满12个月(含当月),方可申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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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孩/三孩奖励金 :需满足户籍条件(夫妻一方为福州市户籍)及生育政策合规性。
以上条件综合自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官方信息,确保申领流程的规范性和津贴发放的公平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