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医保断缴后,若连续停缴超过3个月,医保待遇将自动终止;若在3个月内及时补缴,次月即可恢复使用。 断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需自费承担,且恢复待遇需重新连续缴费满6个月(单位续缴需3个月)。个人账户余额仍可用于门诊购药,但住院报销功能暂停。
- 断缴3个月内补缴:补缴后次月恢复待遇,无需重新登记,缴费年限累计计算。
- 断缴超过3个月:需重新登记并连续缴费满6个月(单位续缴为3个月),期间不享受报销。
- 个人账户使用:断缴期间账户余额可继续用于门诊和购药,但不可用于住院报销。
- 补缴政策:单位欠费可补缴并支付滞纳金,个人需通过单位代缴;补缴期间不计入待遇恢复期。
- 长期影响:断缴不计入连续缴费年限,但累计年限不清零,退休待遇需男满25年、女满20年缴费。
提示:建议通过单位或医保平台实时查询缴费状态,避免因断缴影响医疗报销权益。跨地区就业时需及时办理医保转移接续手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