砀山县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、医疗机构等级及费用分段实行差异化保障,城乡居民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约70%,职工医保达80%以上,大病保险分段报销60%-85%,医疗救助对困难群体最高补助90%。
-
基本医疗保险
城乡居民住院政策范围内费用平均报销70%,一级医疗机构报销85%,三级(省属)医疗机构70%。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82.46%,实际报销比例74.97%,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80%。普通门诊报销55%(城乡居民)或60%-70%(职工退休人员)。 -
大病保险
起付线1.2万元(困难群体降低50%),分段报销:5万元内60%、5-10万元65%、10-20万元75%、20万元以上85%。罕见病药品费用单行支付,起付线2万元,封顶线30万元。 -
医疗救助
特困人员救助比例90%,低保对象75%,返贫致贫人口70%,年度限额3万-5万元。合规费用经基本医保、大病保险报销后,剩余自付部分按比例托底。 -
异地就医
按规定转诊的市外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下降5-15个百分点,未转诊的下降10-20个百分点。长期异地备案人员享受参保地待遇。 -
特殊群体优待
“两病”患者(高血压、糖尿病)门诊用药报销60%,年度限额260-360元。分娩住院定额补助顺产800元、剖宫产1200元。
提示:报销比例可能随政策调整,建议通过“砀山医保”微信公众号或线下服务点查询最新细则,确保充分享受待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