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肥城乡医保门诊报销比例根据就诊类型和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,具体如下:
一、普通门诊报销比例
-
基层医疗机构(社区卫生服务中心/乡镇卫生院等)
-
报销比例:60%
-
年度累计报销限额:150元/人(含一般诊疗费)。
-
-
大额普通门诊
-
起付标准:单次200元且年度累计超500元
-
报销比例:60%
-
年度累计报销限额:2000元/人。
-
二、特殊门诊报销比例
-
高血压、糖尿病“两病”门诊
-
报销比例:70%
-
年度累计报销限额:高血压360元,糖尿病480元。
-
-
慢特病门诊
- 74种病种按住院报销比例执行(如三级医院70%)。
三、其他注意事项
-
起付线标准 :不同级别医疗机构起付线不同,例如一级医院200元、二级500元、三级700元等。
-
报销限额 :年度累计报销限额为2000元,超出部分需自费。
-
异地就医 :需办理备案,跨县(市)就医报销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。
以上政策适用于合肥市城乡居民医保,职工医保门诊待遇有所差异(如在职职工60%、退休人员65%等),需注意区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