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现有信息,化州城乡居民医保在广州住院的报销政策如下:
一、报销比例与起付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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门诊报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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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层社区医院(小点):8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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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级定点医院:7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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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级定点医院:6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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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级定点医院:5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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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院报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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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付标准:一级150元,二级300元,三级65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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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销比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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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级:9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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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级:8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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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级:6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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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度最高支付限额:18万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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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特殊群体与补充说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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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0周岁以上老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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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镇卫生院住院,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,限额2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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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在广州镇卫生院住院,可能参照类似标准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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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病保险叠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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门诊特定病种:全年累计1.8万-3.6万元部分,大病保险支付60%;3.6万-6万元部分,支付7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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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院费用:在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后,个人自付部分可获大病保险二次报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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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注意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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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在广州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,需先扣除起付线,剩余费用按比例报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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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母亲60周岁以上,在镇卫生院住院可额外获得每日10元补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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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体报销额度需结合实际医疗费用及当地政策细则
建议办理异地就医备案,确保费用可及时结算。若需精确计算报销金额,需提供详细医疗费用清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