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保共济并非仅限于职工医保,但职工医保是共济资金的主要来源。 职工医保参保人可将个人账户余额共济给参加基本医保(含居民医保)的家庭成员使用,而居民医保参保人无法作为共济人提供资金。关键亮点:
- 共济资金来自职工医保个人账户,居民医保无个人账户,故无法提供共济资金;
- 被共济人可参加职工或居民医保,只需满足家庭成员关系且参保状态正常;
- 共济范围逐步扩大,23省份已覆盖近亲属(如兄弟姐妹、祖孙等),省内跨统筹区共济基本实现。
分点展开:
- 职工医保是共济核心:只有职工医保设有个人账户,资金可共济给配偶、父母、子女等近亲属,部分地区扩展至兄弟姐妹等。居民医保参保人仅能作为被共济对象,无法反向提供资金。
- 使用条件明确:共济双方需在同一省份参保(部分省份要求同统筹区),且被共济人需持本人医保卡结算,仅资金可共用。若职工医保账户余额不足,共济支付将失败。
- 共济≠医保待遇共享:共济仅限个人账户资金支付自费部分,报销比例仍按被共济人参保类型(职工或居民医保)执行。例如,父母用子女职工医保账户支付药费,但报销比例仍按父母的居民医保政策计算。
- 操作便捷性提升:线上可通过医保App、小程序绑定亲属关系,线下医保大厅也可办理。部分省份支持“自动选择余额最多账户”结算,无需手动切换。
总结:医保共济通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“资金共享”减轻家庭医疗负担,但需注意参保类型、地域限制及使用规则。未来跨省共济落地后,灵活性将进一步增强。建议参保人及时绑定亲属关系,合理规划账户资金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