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%
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,重庆市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如下:
一、按参保类型划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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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单位参加职工医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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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缴费部分 :按本人缴费基数的2%计入个人账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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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缴费部分 :全额计入统筹基金,不再划入个人账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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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扣除项 :扣除长护险5元/月、职工大额互助医疗保险5元/月,实际到账金额 = 个人缴费基数×2% - 10元/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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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(二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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缴费期内(未退休) :按缴费基数的2%计入个人账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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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休后 :若缴费年限不足,按4%计入;若缴费年限满,按上年度社平工资的60%的4%计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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示例 :2023年趸缴基数73272元,二档参保月划入金额 = 73272元×2% - 10元/月 = 1465.44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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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退休人员特殊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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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础养老金计发月数法 :以退休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均养老金为基数,划入比例为2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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过渡期政策 :2023年前退休人员仍按改革前标准(缴费基数的3.3%-4%)划入
三、其他注意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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划入上限 :个人账户月划入金额不得超过参保人员当月基本工资的50%,储存部分不得超过20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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缴费基数 :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,低于6000元按6000元、高于30000元按30000元计算
以上标准综合了2023-2025年政策调整,具体执行以重庆市医疗保障局最新通知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