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车撞后在医院看病的费用承担方式如下:
一、有责方责任承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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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强险限额内
若肇事车辆投保了交强险,保险公司应在责任限额内(通常为1.8万元)承担抢救费用。若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限额,未投保或逃逸的,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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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出交强险限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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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肇事方按责任比例承担(如主责80%、次责40%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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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肇事方未投保或逃逸,救助基金先行垫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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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无责方责任承担
- 无责方不承担赔偿责任,医疗费用由有责方承担。
三、垫付流程与注意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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垫付时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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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险公司接到交警部门通知后,应在7日内垫付抢救费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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救助基金无明确时效限制,但需符合垫付条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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垫付范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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仅限抢救费用,后续治疗费用需事故责任明确后按比例赔付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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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医保费用需根据合理性原则判定,法院可能扣除不合理部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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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据保存
- 垫付时需提供医疗费用发票、诊断证明等材料,以备后期诉讼。
四、其他情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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肇事方逃逸 :未投保或逃逸的,救助基金垫付后有权向责任人追偿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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车辆押金 :若肇事方已缴纳押金,伤者可申请提前支取。
总结
被车撞后医疗费用的垫付优先级为:交强险 → 救助基金 → 肇事方。建议及时联系保险公司或交警部门,避免因垫付问题影响治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