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农合(新型农村合作医疗)以下人群可免交参保费:建档立卡贫困户、特困供养人员、低保对象、重度残疾人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、孤儿及部分地方政府规定的其他困难群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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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档立卡贫困户
国家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,对未消除风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继续实施免缴政策,确保其基本医疗保障全覆盖。 -
特困供养人员
包括农村“五保户”和城市“三无”人员,这类群体由政府全额资助参保,个人无需承担费用。 -
低保对象
城乡低保家庭成员通常享受全额或部分缴费补贴,具体标准由地方财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。 -
重度残疾人
持有1-2级残疾证的人员可申请免缴,部分地区还涵盖3-4级残疾或精神障碍患者。 -
计划生育特殊家庭
失独父母或独生子女伤残家庭,多数地区将其纳入免缴范围并提供额外医疗救助。 -
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
由民政部门认定的孤儿或困境儿童,参保费用由财政全额承担。 -
地方补充减免群体
如高龄老人、优抚对象等,部分市县会根据财政能力扩展免缴范围,需咨询当地医保局。
符合条件者需主动提交证明材料(如低保证、残疾证等)至村委会或社区办理登记,逾期未申报可能影响待遇享受。各地政策存在差异,建议提前核实本地最新规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