贫困户在外省看病报销需遵循备案优先、材料齐全、比例分层的原则。关键流程包括提前备案(急诊除外)、携带社保卡和贫困户证明直接结算,或回参保地提交票据手工报销,报销比例根据费用分段最高可达95%,且部分情况需补足差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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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案与转诊
非急诊情况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,通过“国家异地就医备案”小程序或参保地医保局线上申请,备案类型分长期居住和临时外出(有效期6个月)。若需转诊至省外医院,须由省内三甲医院开具转诊证明并盖章。急诊可事后3日内补备案。 -
材料准备
就医时需携带社保卡、身份证、贫困户证明(如扶贫手册)等。出院后手工报销需提供住院发票、费用清单、病历(含出院小结)、转诊单(如有)及居住/务工证明(非备案地就医时)。 -
结算方式
- 直接结算:备案后在跨省联网定点医院刷卡,按“就医地目录、参保地比例”实时结算,无需垫付全款。
- 手工报销:未备案或非联网医院需先自费,30日内回参保地医保局提交材料,审核通过后款项汇至指定账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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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销比例
费用分段计算:3000元以下报88%,3000-5000元报90%,5000-1万元报92%,1万元以上报95%。乙类药品和特殊治疗按70%-80%报销。未备案或非转诊的报销比例降低10%-20%。 -
注意事项
- 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后,返乡就医时待遇不低于转诊水平。
- 门诊慢特病(如高血压、透析)需单独备案,且仅限5类病种跨省直接结算。
及时备案、保留完整票据是关键,建议提前咨询参保地医保局细化流程,避免因材料缺失延误报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