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大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
根据国家及地方政策,农村地区申请低保的疾病范围主要分为以下几类,需结合具体条件综合判断:
一、重大疾病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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恶性肿瘤 (含白血病):需进行化疗、放疗等长期治疗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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尿毒症 :需定期透析治疗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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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重心脑血管疾病 :如急性心肌梗塞、脑中风后遗症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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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症肝炎 (急性/亚急性/中晚期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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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生障碍性贫血 :需长期药物治疗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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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度精神疾病 (如精神分裂症、双相情感障碍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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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统性红斑狼疮 :需长期药物维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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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:药费全免并享复查补贴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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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度烧伤(全身面积30%以上) :自费部分减免70%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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终末期肺病 (如尘肺病Ⅲ期):免费提供制氧设备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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罕见病 (国家目录121种):享受专项救助。
二、丧失劳动能力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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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度残疾人 (一/二级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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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期卧床不起的残疾人 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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智力低下、聋哑人等 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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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工致残或患职业病致残 。
三、其他特殊疾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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糖尿病 (长期并发症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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肺结核 (耐药性结核病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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慢性支气管炎 (长期治疗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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肝炎 (慢性肝病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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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神疾病 (长期服药)。
四、申请条件(通用要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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户籍与居住 :需具备当地农业户籍且长期居住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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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济条件 :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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疾病证明 :需提供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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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 :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乡居民医保,并在指定医疗机构就医。
五、注意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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疾病认定 :以丧失劳动能力或家庭经济困难为认定标准,而非单一疾病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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程序规范 :需通过村集体申请、乡镇审核、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等流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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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加保障 :部分疾病(如重大疾病)可叠加申请大病救助,提高保障额度。
建议符合条件的家庭提前咨询当地民政部门,准备齐全证明材料,以提高申请成功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