湛江市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、医疗费用等级及特殊群体有所不同,具体如下:
一、门诊报销比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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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通门诊待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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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乡镇卫生院(社区卫生服务中心)门诊治疗,起付线20元,报销比例60%,年度报销限额3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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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在非乡镇卫生院就诊,起付线50元,报销比例5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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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殊门诊待遇
- 患有57个特定病种(如慢性阻塞性肺疾病、高血压等)的参保人,门诊费用不设起付线,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等级分别为60%、70%、80%。
二、住院报销比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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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通住院待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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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付标准:乡镇卫生院100元、一级医院100元、二类医院300元、三类医院5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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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销比例:乡镇医院85%、一级医院80%、二类医院70%、三类医院5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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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保户、低保对象、丧失劳动能力残疾人等特殊群体,住院报销比例增加1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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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0岁以上老人住院报销比例增加5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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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大疾病保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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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度累计自付费用超过1万元部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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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-5万元:大病保险报销60%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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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-8万元:报销70%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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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-10万元:报销80%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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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万元以上:报销85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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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个病种年度最高支付限额80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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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其他说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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门诊药品报销 :部分药品(如乌帕替尼)可通过门诊特定病种报销,具体比例需符合药品目录及医保政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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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工医保 :与城乡居民医保不同,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更高(在职职工85%、退休职工88%-93%)。
以上政策综合了2021-2025年最新调整,具体执行以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