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医保参保且符合病种标准
关于哈尔滨市慢病申报条件,综合最新政策信息整理如下:
一、基本申报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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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保要求
需参加哈尔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,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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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种认定
患有符合哈尔滨市28种门诊慢性病认定标准(含2024年新增病种)的参保人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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排除范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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享受离休待遇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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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于待遇等待期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缴费不满1年的人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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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特殊病种申报条件
部分病种需通过特殊疾病门诊备案或指定医疗机构认定,具体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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血液(腹膜)透析
需在定点医疗机构完成特殊疾病门诊备案且未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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肝豆状核变性、肝肾肺心移植等重症患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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肝豆状核变性:需到黑龙江省红十字医院认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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肝肾肺心移植:需到哈尔滨市传染病院认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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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重症(如肝硬化失代偿期、真性红细胞增多症):需到指定医院认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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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期卧床等特殊患者
因患重病或长期卧床不便就医的参保人员,可申请医疗机构上门认定。
三、所需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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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础材料 :身份证、医疗保险证原件及复印件、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、住院病历复印件(含X光片、CT等影像资料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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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殊情况补充 :无住院病历者可提供门诊病历或辅助材料。
四、申报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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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交申请 :向定点医疗机构或医保部门提交上述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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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核认定 :医疗机构组织专家评估,符合条件的纳入特殊疾病门诊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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待遇享受 :审核通过后按季度领取门诊治疗补贴,起付标准为每年300元。
五、注意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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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乡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病种目录存在差异,需确认参保类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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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殊病种补贴需定期复审,病情变化可能影响待遇。
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-2024年最新政策,具体以哈尔滨市医疗保障部门官方通知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