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吉林四平,社保基数为15400元时,扣税金额需根据实际应纳税所得额计算,关键影响因素包括社保缴费比例、专项附加扣除及个税税率表。 具体计算步骤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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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保缴费扣除
先按吉林省统一比例计算社保个人缴纳部分(养老8%、医疗2%、失业0.3%等),假设合计比例为10.3%,则社保缴费额为15400×10.3%=1586.2元,剩余应纳税所得额为15400-1586.2=13813.8元。 -
专项附加扣除
根据个人情况扣除子女教育、房贷利息等专项附加(如无则为0),再减除5000元个税起征点。若扣除5000元后,应纳税所得额为8813.8元。 -
适用税率计算
8813.8元对应个税税率表第2级(3%-10%),按10%速算扣除数210元计算,个税为8813.8×10%-210=671.38元。
实际到手工资约为15400-1586.2-671.38=13142.42元,具体金额需结合个人实际扣除项调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