嘉兴医保可以在上海使用,且已实现门诊费用双向直接结算,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和费用分段计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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覆盖范围与结算方式
浙江省全省11个设区市(包括嘉兴)的医保参保人员,可在上海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结算门诊费用,无需先行垫付再回参保地报销。 -
报销比例规则
- 乡镇卫生院:300元以下报销30%,300-2000元报销70%,2000元以上报销50%。
- 县级医院:500元以下报销25%,500-10000元报销65%,超1万元报销50%。
- 二/三级医院:费用分段报销比例逐级降低,例如三级医院1万元以上仅报销4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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余额用完后的报销机制
医保卡个人账户余额用尽后,门诊费用需先自负,剩余部分按比例由统筹基金支付;住院费用则直接通过统筹基金报销。 -
政策依据与长期有效性
根据《社会保险法》规定,异地就医结算制度已常态化,嘉兴参保人在上海就医的备案流程简化(如转院备案有效期2年),长期稳定适用。
提示:具体操作前建议确认上海医院是否接入异地结算系统,并了解嘉兴当地最新政策细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