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7月1日起调整
根据吉林省社保政策,2024年7月1日起社保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 21,535.5元/月 ,下限调整为 4,307.1元/月 。该调整适用于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的社保缴费,具体标准如下:
一、缴费基数范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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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限标准
2024年7月1日起,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 21,535.5元/月 ,下限为 4,307.1元/月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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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限标准
同期下限标准调整为 4,307.1元/月 ,低于此标准的职工按最低缴费基数(3,659元/月)缴费,高于上限标准的按最高缴费基数(19,966元/月)缴费。
二、缴费基数确定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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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职工上年度1月至12月的工资性收入月平均额为缴费基数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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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下限标准,则按3,659元/月缴费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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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高于上限标准,则按19,966元/月缴费。
三、其他说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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灵活就业人员 :2024年7月1日前后需根据新标准调整缴费档次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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缴费比例 :养老保险单位20%、个人8%;医疗保险单位7%-12%、个人2%等(具体比例可能因政策微调而变化)。
以上信息综合自吉林省社保网及权威平台数据,建议参保单位和个人以当地最新官方公告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