城乡居民医保在异地的报销比例根据就医类型、地区政策及是否办理转诊手续等因素有所不同,具体如下:
一、跨省异地就医报销比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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急诊抢救及转诊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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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销比例达60%-70%(视参保地政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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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办理转诊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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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办理转诊的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报销比例下降10%-20个百分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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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急诊或未转诊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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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销比例普遍为50%-70%(视参保地政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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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分地区对未转诊人员报销比例更低,如下降20%-28个百分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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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省内异地就医报销比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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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行转诊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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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1000元,报销比例较市内下降20个百分点(如市内75%则降至55%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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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办理转诊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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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时外出就医人员
- 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1200元,报销比例较市内下降28个百分点(如市内70%则降至42%)
三、其他注意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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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付线标准 :不同级别医院起付线不同,例如三级医院1000元、二级医院700元、一级医院不设起付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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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度限额 :部分政策对年度报销金额设限,超过部分需自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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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案要求 :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可享参保地待遇,临时外出就医需备案
建议参保人员根据就医类型和地区政策,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,并了解具体报销流程及比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