单位申报
双职工申请生育津贴的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:
一、申请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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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育政策合规 :需符合国家及地方生育政策,夫妻双方需为合法夫妻,生育数量和时间均符合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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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缴费要求 :用人单位需为职工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满1年(部分地区要求12个月)且未中断。
二、所需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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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础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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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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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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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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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保职工有效银行卡复印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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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育相关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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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生育津贴申领表》(需单位盖章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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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院诊断证明(门诊/出院记录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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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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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申请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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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申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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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,由单位经办人持材料向社保机构提交申请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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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单位未申报,职工可自行向社保机构提交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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线上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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登录当地医保平台(如“青岛医疗保障局”官网、微信公众号等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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选择正确的站点后,在线填写申领表并上传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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线下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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将材料提交至单位HR或社保经办大厅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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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保机构审核通过后,按月发放津贴至指定银行账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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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注意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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缴费年限计算 :以职工参保当月开始计算,连续缴费满1年(部分地区12个月)为申请条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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津贴计算 :以生育时上年度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,按法定假期天数计发(如顺产98天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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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殊情况处理 :若单位缴费中断,需补缴满1年后申请;若单位注销,需在休假结束后1年内申请。
五、办理时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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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申报:生育或手术次月起1年内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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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行申报:需在生育后3个月内提交材料。
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,具体材料要求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略有不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