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吉林长春,社保基数为18000元时,每月需扣除个人所得税约【计算结果】元,具体金额需根据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及个税起征点综合计算。关键影响因素包括:社保缴费比例、专项附加扣除、累计预扣法等。
分点解析:
-
社保公积金扣除
长春五险一金缴纳比例约为:养老保险8%、医疗保险2%、失业保险0.3%、公积金5%-12%(以单位实际比例为准)。按最低公积金比例5%计算,月缴存额为18000×(8%+2%+0.3%+5%)=2763元。 -
应纳税所得额计算
个税起征点为5000元/月,社保公积金可税前扣除。应纳税所得额=18000-2763-5000=10237元,对应税率10%,速算扣除数210元,个税=10237×10%-210=813.7元。 -
专项附加扣除影响
若有子女教育(1000元/月)、房贷利息(1000元/月)等专项附加扣除,应纳税所得额进一步降低。例如扣除2000元后,个税=(10237-2000)×3%=246.11元。
提示:
实际扣税需结合单位申报的公积金比例、专项附加扣除项及年度累计收入计算,建议通过个税APP或单位财务核对精准数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