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医保综合减负比例为90%,覆盖八类参保人群,针对年自负医疗费超过收入一定比例的部分进行高比例减免,有效缓解大病患者经济压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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适用对象与条件
政策覆盖在职职工、退休人员及特殊困难群体(如患大病无法就业者),根据收入分层设定减负门槛。例如:在职职工年收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80%的,减负起算线为年自负医疗费超过收入25%的部分;退休人员养老金高于最低工资标准的,起算线为年自负医疗费超过养老金30%的部分。 -
减负比例与范围
符合条件者,超过起算线的自负医疗费可减免90%。自负医疗费包括医保目录内乙类药品、B等病房床位费等分类自负费用,但公务员补助、工会报销等费用不计入累计。 -
申请流程与注意事项
需在医保年度结束3年内申请,携带社保卡、收入证明等材料至街道医保服务点办理。门诊需定点一级医疗机构,转诊需证明,否则后续门诊费用不纳入减负。 -
特殊情形处理
灵活就业者按社平工资60%计算收入;中途参保或收入下降者可选择按当年月均收入折算;退休人员养老金分段适用不同比例,优化减负门槛。
提示:建议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及时申请,避免逾期失效,同时关注年度收入与医疗费累计情况,最大化利用政策红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