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疾病诊断证明书和病历是两种不同的医疗文书,主要区别体现在以下方面:
一、定义与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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疾病诊断证明书
是由医生出具的、用于证明患者疾病诊断结果的法律文书,主要用于病休、伤残鉴定、保险索赔等场景。其内容通常包括疾病名称、诊断依据、医生签名及医院盖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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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历
是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形成的全面记录,包括患者基本信息、病史、症状、体征、诊断过程、治疗方案及康复情况等。病历形式多样,如门(急)诊病历、住院病历、出院小结等。
二、作用与法律效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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诊断证明书 :具有明确的法律证明力,可直接作为疾病存在、严重程度及治疗情况的依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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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历 :是医疗活动的全程记录,用于医疗质量评估、医疗纠纷处理及后续治疗参考,但单独的诊断证明书不等同于完整病历。
三、形成时间与载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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诊断证明书 :在诊疗结束后出具,内容基于已完成的检查与评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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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历 :贯穿整个诊疗过程,实时更新患者信息。
四、权威性与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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诊断证明书 :需由具备执业资格的医生开具,虚假证明可能引发法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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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历 :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,若存在医疗事故需追究相关责任。
总结 :两者在医疗活动中相辅相成,但性质不同。疾病诊断证明书是病历中“疾病诊断”部分的提炼文件,而病历是包含诊断证明的完整医疗记录体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