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2024年沈阳市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政策,门诊门槛费的收取规则如下:
一、门槛费标准(按医疗机构级别划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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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三级医院 (如医大附属一院、盛京医院等):年度累计6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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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级医院 (非传染病/精神病专科):年度累计4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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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级及三级传染病/精神疾病专科医院 :年度累计2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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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级及以下医院 :年度累计200元
说明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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门槛费按自然年度累计计算,支付限额为12000元/年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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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经按比例支付后的个人自付费用不累计计入下一年度门槛费。
二、报销比例(按医疗机构级别划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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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三级医院 :在职职工报销55%,退休职工报销5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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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级医院 :在职职工报销60%,退休职工报销6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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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级及三级传染病/精神疾病专科医院 :在职职工报销65%,退休职工报销7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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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级及以下医院 :在职职工报销70%,退休职工报销75%
三、其他注意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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门诊统筹支付限额 :每年12000元,超过部分由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按门诊统筹政策执行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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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账户管理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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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休人员每月划入80元,扣除2元大额保险后实际78元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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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职职工个人账户计入医保缴费基数的2%,单位缴费8.6%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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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调整机制 :起付标准、支付比例等可能根据经济状况调整。
四、查询方式
参保人可通过“沈阳智慧医保”APP查询个人门诊统筹账户余额及年度剩余额度。
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政策文件及官方渠道说明,确保与2024年最新规定一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