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医保门诊统筹政策调整主要涉及城乡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两类,核心变化如下:
一、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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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付限额与起付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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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度支付限额提高至300元/人,取消单次50元限制,参保居民在所有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均可报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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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80元/次,支付比例45%;二、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分别为50元/次(二类)、30元/次(三类),支付比例分别为55%、6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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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医生签约服务
- 家庭医生签约参保居民在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就医,支付比例在三类收费价格基础上再提高5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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异地就医与药品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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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学生异地就医可享受与参保地同等待遇,全国异地就医免备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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乙类药品先行自付比例统一为5%,剩余部分按比例报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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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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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付线与封顶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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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付线按次计算,累计达到300元后取消起付标准。在职职工年度限额2500元,退休人员30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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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级医疗机构起付线200元,支付比例80%;二、三级医疗机构分别为400元、800元,支付比例分别为70%、60%;退休人员比例再提高5个百分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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门诊报销范围扩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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扩大定点医疗机构范围,取消职工普通门诊定点数量限制,参保人可自由选择任意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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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纳入报销范围,凭处方可报销药品费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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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品与附加保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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乙类药品自付比例5%,退休人员提高至7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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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保人门诊费用超过年度支付限额后,可通过大额医疗补助资金报销1000元(最高补助2000元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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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其他重要调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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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血压、糖尿病患者 :门诊统筹报销比例提高至75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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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政补助 :城乡居民医保每人每年增加30元财政补贴。
以上政策调整旨在降低门诊医疗费用负担,提升医疗保障水平,具体细则以当地医保部门官方文件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