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请临时救助的医疗费用门槛因地区政策不同而有所差异,但综合各地标准可总结如下:
一、支出型临时救助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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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付费用分段救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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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万元以上 :按城市低保月标准的10倍救助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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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-10万元 :按8倍救助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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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-8万元 :按6倍救助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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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-6万元 :按4-6倍救助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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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-4万元 :按2-4倍救助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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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万元以下 :由乡镇人民政府酌情救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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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殊群体
- 特困供养对象和孤儿 :年累计自付1000元以下医疗费可获救助,超过1000元按85%比例救助。
二、急难型临时救助标准
- 固定金额 :1000元以下(含1000元)。
三、其他注意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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救助额度上限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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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年累计自付医疗费用超过10万元的,按10%比例救助,但总金额不超过当地城市低保年标准的6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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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级一次性救助金最高限额为5000元,市级再救助最高限额为100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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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条件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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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符合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急难型或支出型救助对象标准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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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扣除医保、大病保险、商业保险等已报销费用及政府补助后计算自付金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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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其他救助的衔接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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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医疗费用超过医疗救助额度,可申请医疗救助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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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自然灾害导致住房损毁等特殊情形也可申请临时救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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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示例计算(广西来宾市)
若某家庭城市低保月标准为1500元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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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付15万元医疗费用可获1500×10=1.5万元救助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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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家庭共3人,则每月可获1.5万÷3=5000元救助额度。
建议申请前咨询当地民政部门,确认具体救助额度和申请流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