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至县新农合大病报销比例根据病种和费用分段设定,Ⅰ类特殊慢病(如尿毒症)年度限额2万元(报销60%),住院治疗最高可报13万元,且不同费用区间报销比例从40%至95%不等。
-
特殊慢病报销
Ⅰ类病种(如尿毒症透析)年度封顶2万元,统一报销60%;Ⅱ类病种(如肿瘤化疗)限额5000元。门诊治疗需先垫付,按比例累计报销。 -
住院费用分段报销
- 5000元以下:不纳入大病报销;
- 5001-1万元:报销65%;
- 1万-1.8万元:报销70%;
- 超过8万元:报销比例可达95%,年累计限额15万元。
-
救助对象额外补贴
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经基础报销后,可再获60%救助(封顶2万元),自付超1万元部分可二次报销30%。
提示:具体比例以当年政策为准,建议携带病历、缴费单据等材料至县农医局或定点医院窗口办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