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上海,医保缴满15年但未达退休年龄仍需继续缴费,尤其是单位在职职工,因社保法强制要求用人单位持续参保;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选择,但停缴将影响医保待遇及养老金水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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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职职工必须继续缴费
根据《社会保险法》,用人单位和职工未达退休年龄前必须依法缴纳社保,否则面临滞纳金或处罚。养老保险遵循“多缴多得”原则,缴费年限越长、基数越高,养老金水平越高。 -
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选择
以个人身份参保者缴满15年后可停缴,但中断期间无法享受医保报销,且养老金待遇可能降低。若未来最低缴费年限提高(如2030年后逐步延长至20年),停缴可能导致退休时年限不足。 -
医保待遇与缴费年限挂钩
职工医保需累计缴费满15年(部分情况需更长时间)才能退休后终身享受待遇。停缴后次月医保账户封存,仅能使用余额,无法报销医疗费用。 -
延迟退休政策的影响
2025年起法定退休年龄逐步延迟,男性至63周岁、女性至55-58周岁。若提前停缴,可能因政策调整导致缴费年限不足,需延长补缴。
总结:在职职工务必持续缴费至退休;灵活就业人员建议继续缴纳以保障医疗和养老待遇。具体政策可咨询上海社保部门(热线12393)或通过官方渠道测算退休年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