单位医保欠费滞纳金按欠缴金额的日万分之五计算,从欠费之日起至补缴当天累计,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政策略有差异(如北京1.5%、上海2%、广州3%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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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算基数与公式
滞纳金=欠费金额×滞纳天数×0.05%(日万分之五),例如欠费1万元、逾期30天,滞纳金为10000×30×0.0005=150元。 -
起止时间规则
从欠费次月1日开始计算,至补缴前一天截止。若欠费跨多个月份,需逐月累加滞纳天数。 -
地区差异示例
部分城市采用固定比例:北京按欠费1.5%一次性收取,上海每日加收0.05%(年化约18%),广州每日0.1%(年化约36%)。
及时补缴可避免高额滞纳金,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认具体标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