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育登记办理辖区的填写需根据夫妻双方的户籍或居住地情况决定,具体规则如下:
一、可选择的办理辖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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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方户籍所在地
夫妻双方约定以女方户籍地为办理辖区时,需提供女方身份证、结婚证等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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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方户籍所在地
若选择男方户籍地,需提供男方身份证、结婚证及居住证(若非本地居住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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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居住地
夫妻一方在现居住地有稳定住所时,可选择该地作为办理辖区,需提供居住证(非本地居住)。
二、特殊说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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跨省生育 :夫妻双方户籍或现居住地跨省时,需在 女方户籍地 办理生育登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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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托办理 :乡镇(街道)可委托村(居)民委员会办理,需提前确认委托关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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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填写 :在申报材料中需同时标注户籍地和现居住地详细地址(如村/居、街道、楼栋号等)。
三、办理材料示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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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方户籍地办理:身份证、结婚证、居住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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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方户籍地办理:身份证、结婚证、居住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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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居住地办理:身份证、结婚证、居住证
四、注意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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材料真实性 :所有材料需与身份证件保持一致,复印件需清晰可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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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时效 :需在怀孕后至孩子出生6个月内办理,逾期可能影响后续生育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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咨询确认 :若不确定办理辖区,可咨询当地卫生健康委员会或社区服务中心。
不同地区具体要求可能略有差异,建议办理前通过当地官方渠道确认最新政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