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生育登记办理辖区的选择,需根据夫妻双方的户籍或居住情况确定,具体规则如下:
一、一般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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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主选择办理辖区
夫妻双方可自主选择在 一方户籍所在地 或 现居住地 办理生育登记,无需强制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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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材料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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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、结婚证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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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选择非户籍地办理,需提供居住证(如男方或女方现居住地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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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不同地区的具体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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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西玉林
需在女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乡镇(街道)计生办办理,需提交《广西生育登记表》及证明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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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长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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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规情况可选择办理地乡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或村民委员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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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方为公职人员时,需在单位所在地办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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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昆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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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孩家庭需在女方户籍地或居住地初审,再至州市政务大厅审核领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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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孩及以下家庭可能需额外证明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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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岛
线上办理时需在系统选择的辖区填写信息,上传身份证、结婚证等材料。
三、注意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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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填写规范 :需确保户籍地址、联系方式等与身份证信息一致,避免因信息错误影响审核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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材料真实性 :上传的证件需清晰可辨,照片无遮挡,文字图像完整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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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殊情况处理 :如女方为职工,单位所在地可能成为办理地。
若对办理区域有疑问,建议提前电话咨询当地卫生健康委员会或政务平台客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