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通农村医保(城乡居民医保)的报销范围涵盖门诊、住院、特殊病种及大病保险,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最高达85%,大病保险分段补偿最高可达90%,特殊群体(如低保户)享受更高减免。以下是具体内容:
门诊报销
普通门诊在村卫生室或乡镇卫生院可报销50%-70%,年度限额800元;高血压、糖尿病等“两病”患者专项用药年度限额1600-2000元,报销50%。门诊特殊病种(如癌症、严重精神障碍)按住院比例结算,起付线减半,报销比例达70%-85%。
住院报销
按医疗机构等级差异化报销:
- 乡镇卫生院:起付线300元,报销85%;
- 县级医院:起付线500-750元,报销75%;
- 市级医院:起付线800-1000元,报销65%。
多次住院起付线递减,最低200元。精神病患者年度仅支付一次起付线。
大病保险
个人负担超1.6万元部分分段补偿:0-10万元报60%,10-20万元报80%,20万元以上报90%。医疗救助对象起付线减半,报销比例再提高5%。
特殊群体优惠
低保户、五保户等免缴或减免保费,报销比例最高达95%。参保满5年者住院报销比例提升至85%。
不报销范围
第三方责任(如交通事故)、美容整形、非定点机构费用等不予报销。
提示
及时办理转诊备案可提高报销比例,外伤需1个月内申报。建议通过“南通医保”公众号或乡镇服务中心查询实时政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