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以
出院时可以使用医保卡个人账户结算费用,具体操作和注意事项如下:
一、结算流程
-
直接刷卡结算
出院结算时,直接使用医保卡刷卡支付医保报销部分,个人自付部分由现金或银行卡支付。医院会自动区分医保报销金额和个人自付金额。
-
个人账户余额不足的处理
若个人账户余额不足,需先自费支付超出部分的费用,剩余金额退还至个人账户。例如,住院总费用为10000元,医保报销7000元,个人自付3000元,若个人账户有2000元,则先扣除2000元,剩余1000元自费。
二、注意事项
-
起付线限制
需符合医保统筹地区的起付标准(门槛费),低于该标准的费用需自费。
-
住院押金处理
住院押金需以现金形式缴纳,不可直接用医保卡抵扣。出院时,押金中扣除自费部分后,余额退还至个人账户。
-
年度起付线调整
若一年内多次住院,第二次起付线按当年起付标准的50%执行。
-
特殊病种待遇
特殊病种患者需在定点医院就医,按特殊病种报销政策执行。
三、法律依据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》第二十九条规定,医保基金与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应付款项,个人仅需支付自费部分。
出院时医保卡个人账户可用于结算医保报销部分,但需注意起付线、押金处理等细节,确保费用分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