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辽宁鞍山社保基数17000元的情况,扣除五险一金后的个税计算如下:
一、基础计算(无专项附加扣除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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月应纳税所得额
年薪20.4万元,月均工资为 $\frac{204000}{12} = 17000$ 元,扣除起征点60000元后,
月应纳税所得额为 $17000 - 60000 = -43000$ 元。 由于应纳税所得额为负数,说明未达到纳税标准,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。
二、考虑五险一金后的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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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险一金扣除比例
根据鞍山当地政策,五险一金个人缴纳比例通常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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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保:8%(养老保险+医疗保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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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房公积金:5%-12%(单位与个人各占比例)
假设单位按8%比例缴纳,则每月五险一金共扣除 $17000 \times 8% = 1360$ 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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调整后月应纳税所得额
扣除五险一金后,月应纳税所得额为 $17000 - 1360 - 500 = 15140$ 元(其中500元为起征点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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适用税率与速算扣除
根据税率表,15140元属于 10%税率区间 ,速算扣除为2520元。 月个税计算为:
$$15140 \times 10% - 2520 = 1514 - 2520 = -1006 \text{元}$$仍为负数,说明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。
三、总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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月工资17000元 (年薪20.4万元)在扣除五险一金后, 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,月应纳税所得额为负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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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存在专项附加扣除,需在月应纳税所得额中进一步扣除相关费用后再计算。
建议实际申报时结合个人具体情况(如专项附加扣除、公积金缴存比例等)进行确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