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湖南省长沙市医保报销比例,综合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报销政策如下:
一、职工医保报销比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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门诊报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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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级定点医疗机构 :无起付标准,报销比例7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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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:起付线50元,报销比例6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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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:起付线100元,报销比例6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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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休人员 :门诊支付限额2000元(在职1500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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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院报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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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层医疗机构 :起付线200元,在职93%、退休9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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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级医疗机构 :起付线500元,在职92%、退休94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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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级医疗机构 :起付线800元,在职90%、退休92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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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级医疗机构 :起付线1100元,在职85%、退休87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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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部属医疗机构 :起付线1600元,在职85%、退休87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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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居民医保报销比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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门诊报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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村卫生室/乡镇卫生院 :支付比例70%,自负3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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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:支付比例60%,自负4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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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度限额 :800元,超限自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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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院报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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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区医院 :免赔额200元,报销8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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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级医院 :免赔额300元,报销7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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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级医院 :免赔额500元,报销6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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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级医院 :免赔额1100元,报销8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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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其他注意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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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付线与自费比例 :不同级别医疗机构起付线不同,且年度累计起付限额存在(如职工医保在职1.5万元、退休1.3万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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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休人员特殊政策 :门诊报销比例随工龄提高(工龄30年以上90%、21-30年85%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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异地就医 :市外异地就医报销比例40%
以上数据综合自长沙市医疗保障局最新政策,具体以实际就医时医院级别和医保类型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