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春市新生儿医保可以办理,需满足户籍或父母参保条件,且需在出生90天内完成缴费以追溯医疗费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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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条件
新生儿需先落户长春市城镇户籍,或父母至少一方为长春市城镇户口/连续缴纳长春医保满一年。外五县职工或朝阳区新农合参保者子女也符合条件。 -
时间与费用
需在出生后90天内参保并缴费(逾期只能次年参保,无法报销出生期间的医疗费)。目前缴费标准为200元/年(儿童),缴费后即可享受住院医保待遇。 -
办理流程
监护人携带户口本、出生证明等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,审核通过后按时缴费即可。部分社区或线上平台也可代办。
提示:尽早办理以确保新生儿医疗费用报销权益,具体材料可咨询当地医保中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