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,烟台市新农合大病二次报销规定如下:
一、报销范围与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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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付标准
2025年烟台市新农合大病二次报销起付标准为 1.8万元 ,即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超过1.8万元后,剩余部分纳入保障范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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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段报销比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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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8-10万元 :报销6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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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-20万元 :报销6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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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-30万元 :报销7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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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万元以上 :报销75%
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 40万元 ,超过部分不再报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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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费药与合规费用
仅限医保政策范围内合规医疗费用(如住院、门诊特殊病)报销,自费药及超标服务设施费用不参与报销。
二、报销流程与时间限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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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销方式
实行 一站式结算 ,出院时由医院直接垫付报销费用,个人仅需支付自费部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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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限制
需在医疗费用发生后的 6个月内 申请报销,超过6个月将不予受理。
三、其他注意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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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障对象
适用于缴纳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,职工医保是否参与需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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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度收入限制
若参保人员上年度收入超过当地居民可支配收入,超出部分不纳入报销范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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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殊疾病保障
部分重大疾病(如儿童白血病、宫颈癌等20种疾病)可能额外享受专项保障,具体以医保目录为准。
以上信息综合了烟台市2025年官方文件,如需进一步确认,建议通过当地医保局官网或政务服务中心查询最新细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