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马鞍山市职工医保相关规定,退休缴费年限要求如下:
一、累计缴费年限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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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年限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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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性 :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25年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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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性 :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20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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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际缴费年限要求
- 无论男女,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必须不少于15年。
二、政策说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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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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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0年12月1日前参加工作、退休的人员,其连续工龄可视为缴费年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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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、退休的人员,其工作年限不视为缴费年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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缴费年限的计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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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际缴费年限与视同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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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断缴费期间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计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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补缴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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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未达到最低年限,可一次性补缴实际缴费年限,或选择终止医保关系转为居民医保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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补缴费用按退休时缴费基数和比例计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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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特殊情况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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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休年龄要求 :男性满60周岁、女性满55周岁,且满足缴费年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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待遇享受时间 :补缴完成后,从补缴次月开始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,3个月内办理转个人身份参保的,不设等待期。
四、政策依据
以上规定依据《社会保险法》第二十七条及马鞍山市本地政策文件制定,确保与国家及省级政策一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