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患病员工的医疗补助金规定,综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政策,主要包含以下要点:
一、医疗补助金的适用情形
-
劳动合同未到期但医疗期满
若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,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,用人单位可解除合同并支付医疗补助金。
-
劳动合同到期但医疗期未满
若员工在医疗期内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导致医疗终结,劳动合同终止,且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,可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。
二、支付标准
-
年限计算 :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,不足1年按1年计算,不满6个月按0.5个月计算。
-
工资基数 :以劳动者在本单位实际工作年限的年工资为计算标准。
三、支付时间
- 离职时一次性支付 :医疗补助金需在劳动者办理完离职手续时一次性支付。
四、特殊情况补充
-
重病或绝症
患重病(如重大疾病)的医疗补助金增加50%-100%;患绝症的增加100%。
-
地区差异
具体医疗期期限等细节可能因地方性法规不同存在差异,需参考当地最新政策。
五、其他相关待遇
-
医疗期工资 :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,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80%,且不得以补休替代。
-
医疗费用报销 :职工住院医疗费用经医保报销后,个人自付部分可申请医疗互助金(如长沙市最高20万元)。
六、注意事项
-
工伤与疾病区分 :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,与医疗补助金不同;失业人员医疗补助金则由失业保险支付。
-
申领时效 :如医疗互助金需在出院后90天内申请,逾期不予受理。
以上规定综合了《劳动合同法》《社会保险法》及地方性文件,实际执行中需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