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2020年个人所得税法规定,辽宁锦州社保基数7700元在不考虑专项附加扣除和社保扣除等情况下,每月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81元 。具体计算如下:
一、应纳税所得额计算
应纳税所得额 = 工资收入 - 起征点
应纳税所得额 = 7700元 - 60000元(年累计减除费用)
应纳税所得额 = -52300元
由于应纳税所得额为负数,说明7700元未达到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(5000元/月),因此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。
二、可能误解说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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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总缴税额81元
若按年计算,7700元/月×12个月=9240元,扣除起征点后年应纳税所得额为9240元-60000元=-50760元,年总缴税额为0元,平均到每月仍为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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旧税率计算错误
部分低权威性资料可能沿用旧税率(如3%税率),但根据2018年改革后税率,7700元应纳税所得额(2700元)对应的税率应为3%,速算扣除数为0,计算结果81元是正确的,但未考虑起征点。
三、注意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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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项附加扣除 :若存在子女教育、住房贷款等专项附加扣除,可进一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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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保扣除 :实际缴税金额可能因社保缴费基数低于起征点而减少。
建议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或锦州当地税务部门获取最新政策确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