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我国生育保险的现行政策,夫妻双方不能同时享受两份生育保险待遇。具体规定如下:
一、生育保险的报销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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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别专属性
生育保险是女性职工的专属福利,其核心待遇(如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)仅限参保女性享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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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性 :可报销产检费、分娩费、新生儿补贴等生育相关费用,并享受与工资挂钩的生育津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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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性 :无法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,但可获护理假津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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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妻间不可重复享受
若夫妻双方均缴纳生育保险,只能由女性一方申报并享受待遇,另一方无法重复报销。例如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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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方生育时,双方均无法获得生育津贴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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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男性配偶未就业,男性可报销其生育医疗费用(按男性缴费比例计算),但女性仍可享受生育津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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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特殊情形说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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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性配偶未就业 :若男性配偶未参保或未就业,男性可报销其生育医疗费用(按男性生育保险缴费比例),但女性仍可享受生育津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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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子女生育 :生育多孩时,同样遵循上述原则,由女性一方申报并享受待遇,不存在夫妻双方共享津贴的情况。
三、法律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第五十四条规定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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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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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工未就业配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。
夫妻双方不能同时领取两份生育保险待遇,需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申报方。建议参保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,确保符合参保条件及待遇申领流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