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汉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参保人员身份、医疗机构等级及费用段有所不同,具体如下:
一、报销比例标准
-
在职人员
-
一级医疗机构 (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):统筹基金支付比例92%
-
二级医疗机构 :统筹基金支付比例89%
-
三级医疗机构 :统筹基金支付比例86%
-
-
退休人员
-
一级医疗机构 :统筹基金支付比例93.6%
-
二级医疗机构 :统筹基金支付比例91.2%
-
三级医疗机构 :统筹基金支付比例88.8%
-
二、起付标准与年度支付限额
-
起付标准 :按医疗机构等级划分,三级800元、二级600元、一级400元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0元
-
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:24万元,超过部分由大病保险支付,报销比例98%
三、其他注意事项
-
门诊报销
-
普通门诊:在职人员个人支付20%-50%,退休人员16%-40%
-
药店购药:退休人员可报销60%的慢性病用药费用
-
-
家庭共济
- 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配偶、父母、子女的医疗费用
-
大病保险
- 年度累计费用超过24万元的部分,大病保险报销98%,个人自付2%
四、示例计算
若某退休职工在三级医院花费5万元手术费:
-
统筹基金支付:50,000元 × 88.8% = 44,400元
-
个人自付:50,000元 - 44,400元 = 5,600元
通过以上政策,职工医保在控制医疗费用方面提供了较为全面的保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