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2018年税法规定,辽宁丹东社保基数8400元时的个税计算如下:
一、个税计算公式
应纳税所得额 = 工资收入 - 个税起征点(3500元) - 社保及专项附加扣除
应纳税额 = 应纳税所得额 × 适用税率 - 速算扣除数
二、具体计算步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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确定应纳税所得额
若无其他扣除项,应纳税所得额 = 8400元 - 3500元 = 4900元
若存在社保等专项扣除,需从8400元中扣除社保金额后再计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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适用税率与速算扣除数
根据2018年税率表,4900元适用 第三档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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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率:2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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速算扣除数:555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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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算应纳税额
应纳税额 = 4900元 × 20% - 555元 = 425元
每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425元 。
三、注意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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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,需先补缴后再计算个税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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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2021年1月1日起,个税起征点已调整为5000元,但此计算基于2018年政策,仅供参考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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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存在专项附加扣除(如子女教育、住房贷款等),需进一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。
建议通过官方渠道核实最新政策,或咨询当地税务机关获取精确计算结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