辽宁鞍山社保基数18100元是当地2023-2024年度城镇职工社保缴费上限标准,对应辽宁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300%,适用于高收入群体。这一标准直接影响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等五险的缴费金额,体现"多缴多得"原则。
分点说明该标准的核心要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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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依据
根据辽宁省人社厅发布的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(6043元/月),按300%计算出18100元/月的缴费基数上限,低于此标准的实际工资按实缴,高于则按上限执行。 -
适用对象
主要针对月收入超过18100元的鞍山在职职工(含灵活就业人员),个体工商户等参保群体可自主选择60%-300%的缴费档次。 -
费用影响
- 养老保险:单位按16%、个人按8%比例缴纳,上限缴费即单位2896元/月、个人1448元/月
- 医疗保险:单位6.5%+个人2%,合计月缴1541元
- 失业保险等险种同步按此基数计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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待遇关联
提高缴费基数可增加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,退休后基础养老金按"(全省平均工资+本人指数化工资)÷2×缴费年限×1%"计算,高基数者显著受益。
该标准每年7月随全省工资数据调整,参保人需注意基数申报时间,灵活就业人员建议根据长期收入水平选择合适档次,避免中途变更影响社保连续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