泰安市大病救助申请需满足户籍、收入及医疗费用等条件,通过户籍地街道(镇)便民服务中心提交材料,审核通过后即可获得救助资金。重点包括:救助对象覆盖低保、特困、因病致贫等困难群体,申请需在出院结算后3个月内提出,材料含身份证、结算单、诊断证明等,审核流程约10个工作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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救助对象范围:包括城乡低保对象、特困人员、低收入家庭(收入低于低保标准2倍)、因病致贫重病患者(需满足收入扣除医疗支出后低于低保2倍)等。未纳入常规救助但医疗支出导致生活困难的大病患者也可申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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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材料准备:本地就医需身份证、社保卡、结算单;异地就医额外提供发票、费用清单、出院小结。因病致贫患者还需提交12个月内医疗费用证明及家庭收入财产声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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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流程:向户籍地街道(镇)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提交申请→街道审核(10个工作日内完成)→县区医保部门复核→公示7天无异议后拨付资金。门诊慢性大病需通过定点医院医保办申请,甲类病种当月办理、乙类病种按月审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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救助标准:因病致贫患者经医保报销后,个人负担超上年居民人均收入25%的部分按60%比例救助,年限额1万元;其他对象按类别享受不同比例补助,特困人员最高可获全额救助。
提示:材料需真实完整,逾期申请可能影响待遇。建议提前咨询户籍地医保部门或通过“泰安医保”小程序查询最新政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