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保关系转移流程的核心是“先停保后申请”,通过线上平台或线下窗口提交材料,15个工作日内可完成账户资金和缴费年限的接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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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前准备
在原参保地办理医保停保手续,获取《参保凭证》和缴费记录。若跨省转移,需确保新就业地已参保缴费满1个月。 -
提交转移申请
通过“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”或转入地社保局提交申请,填写《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》,附身份证、原参保地凭证等材料。 -
两地社保机构对接
转入地社保局发送《联系函》至转出地,转出地收到后15个工作日内转移个人账户资金及缴费信息,转入地接收后录入系统并通知结果。 -
注意事项
- 无接收单位时,需在停保后3个月内办理转移,否则可能影响待遇连续性;
- 缴费年限合并规则因地而异,例如广州需连续缴满12个月,武汉则累计6个月即可。
完成转移后,次月即可享受新参保地待遇。建议提前咨询两地政策差异,避免断缴风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