癌症病人办理特殊医保(门特)可大幅降低门诊费用,最高报销比例达90%,需按流程准备病历、医院审核、医保局备案三步完成。以下是具体操作指南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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材料准备
确保已参保并携带医保卡、诊断证明、住院病历(盖公章)或门诊检查报告,部分区域需身份证复印件。住院患者需出院15个工作日后打印完整病历,未住院者提供盖章的门诊记录及影像原片。 -
医院审核
至定点医院(如肿瘤内科)提交材料,填写《特殊疾病门诊审批表》,由医生和科室主任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。若委托他人办理,通常无需额外委托书,但需携带患者证件复印件。 -
医保备案
持医院盖章的《诊断证明》到参保地医保局,填写申报表、提交1寸照片并选择1-2家定点医院(含1所三级医院)。各区材料要求略有差异,建议提前电话确认。
及时办理门特可显著减轻经济负担,建议确诊后尽早申请,避免因材料不全延误待遇享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