衡阳县职工医保报销政策覆盖门诊、住院及异地就医,2023年起普通门诊纳入统筹报销,一级医疗机构0起付线报销70%,二级/三级起付线分别为200元、300元,年度限额在职1500元、退休2000元。政策亮点包括基层就医倾斜、家庭共济账户绑定、异地直接结算无需备案,切实减轻职工医疗负担。
- 门诊报销:一级医院(如乡镇卫生院)无起付线,报销70%;二级(县内10家)单次起付50元(年累计≤200元)、三级单次100元(年累计≤300元),均报销60%。美容、体检等非治疗项目不纳入报销。
- 住院待遇:起付线按医院等级划分,二次住院起付标准减半,年度累计不超过2000元。省部属医院(如湘雅系)按特例标准执行,报销比例略低。
- 异地就医:凭社保卡直接结算,执行参保地政策,无需提前备案。特殊情况可回参保地手工报销,但需符合断网等例外条件。
- 大病保险:超基本医保限额部分进入大病互助,职工年度最高支付50万元,特困人员等群体报销比例达95%且无上限。
提示:参保人需在定点机构主动出示医保凭证结算,未联网结算费用需自付。关注“衡阳医保”公众号可查询慢特病报销流程及药品目录,及时绑定家庭共济账户可共享个人账户余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