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民医保换城市后,需在转入地参加下一年度医保后再申请转移,通过线上平台或线下窗口提交材料,15个工作日内可办结。关键点:①当年无需立即转移;②需先参保后申请;③个人账户余额可划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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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移条件与时间
居民医保因户籍或常住地变动跨城市流动,原则上需在转入地参加下一年度居民医保后,再申请转移接续。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的,需中止原参保并满足转入地缴费条件。 -
申请材料与方式
需提供身份证、参保凭证及《转移接续申请表》,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、粤医保小程序等线上渠道,或转入地经办机构窗口提交申请。跨省转移需通过全国医保信息平台同步数据。 -
办理流程与时限
转入地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联系转出地,转出地需在15日内终止关系并划转个人账户余额。转入地核对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接续,全程可线上查询进度。 -
待遇衔接与注意事项
转移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原参保地政策报销。省内转移个人账户资金不划转,跨省转移需同步余额。若材料有误,需及时联系经办机构更正。
提示: 各地政策可能微调,建议通过“国家医保服务平台”APP或转入地医保官网查询最新流程,避免因材料不全延误办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