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2024年聊城市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政策,主要调整内容如下:
一、起付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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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级医疗机构 :200元/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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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级医疗机构 :400元/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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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级医疗机构 :600元/年
二、报销比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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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职职工 :一级80%、二级70%、三级6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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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休职工 :一级85%、二级90%、三级95%
三、年度支付限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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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职职工 :4500元(其中统筹基金支付3500元,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1000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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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休职工 :5500元(其中统筹基金支付4500元,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1000元)
四、其他调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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门诊统筹覆盖范围 :包括普通门诊、门诊慢特病、住院报销、生育医疗费、生育津贴及长期护理保险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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异地就医政策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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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时外出就医人员:自付10%后按参保地政策报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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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期居住人员:备案后享受与参保地相同报销比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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门诊费用报销方式 :推行跨省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,简化报销流程。
五、注意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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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销限额叠加 :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4500元与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1000元可叠加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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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生效时间 :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
以上政策调整旨在提高职工医疗保障水平,降低医疗负担。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咨询医保部门或定点医疗机构,确保充分享受政策红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