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类人员可以免缴新农合(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)费用,包括特困供养人员、低保对象、重度残疾人、优抚对象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以及孤儿等群体。这些人员通常由政府全额或部分代缴保费,确保其享受基本医疗保障权益。
- 特困供养人员:包括农村五保户、城市“三无”人员等,由国家全额资助参保,保障其基本医疗需求。
- 低保对象: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,可享受政府全额或部分保费补贴。
- 重度残疾人:持有残疾证且残疾等级为一、二级的人员,多数地区由政府代缴参保费用。
- 优抚对象:如烈士家属、退伍军人等特殊贡献群体,部分地区减免其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。
-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:脱贫攻坚期间认定的贫困人口,通常享受政府全额代缴政策,防止因病返贫。
-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:失独或独生子女伤残家庭,多地政策给予参保费用减免或补贴。
- 孤儿:未满18周岁且无父母抚养的未成年人,由政府全额资助参保,确保医疗权益。
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向当地民政、残联或医保部门申请资格认定,享受免缴政策。不同地区的具体执行标准可能略有差异,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机构以获取准确信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