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省松桃县的居民可以申请大病救助,但需满足特定条件:需为本地户籍、参加医保(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保)、符合低收入或特殊困难群体身份(如低保户、五保对象等),且所患疾病属于政策规定的重大疾病范围(如恶性肿瘤、尿毒症等)。申请需提交医疗费用证明、身份材料等,通过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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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条件
申请人需具有松桃县户籍,并属于以下任一类群体:城乡低保对象、农村五保户、特困供养人员、重度残疾人或政府认定的其他困难家庭。必须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职工/居民医保,且在指定医疗机构就诊并经过医保报销。 -
疾病范围
政策覆盖的疾病包括恶性肿瘤、尿毒症、重症肝炎、急性心肌梗塞等22类重大疾病,以及县级政府认定的年医疗费用超2万元的其他疑难杂症。非重大疾病患者若自付费用超2万元(新农合范围内)或4万元(范围外),也可申请部分救助。 -
办理流程
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交《大病救助审批表》、住院发票、出院小结、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等材料。审核通过后,救助款将直接发放至申请人账户,最高年救助额可达10万元。
提示:具体政策可能随年度调整,建议直接咨询松桃县民政局或当地医保部门获取最新细则,确保材料齐全以缩短审核周期。